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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赵瑗道:“走夜路摔了一下。”
陈源吓坏了:“哎哟,天尊!还好没摔着眼睛,要不然看不清了。我去给武学师傅告假。”
说起武艺,不知道为什么,赵瑗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他去明州的夜晚,岳展擦拭的那柄铁矛,赵瑗双手举着矛,把它放回兵器架上,很吃力。
他六年没有和岳展见面,变成了一个大人,在王孙贵族的圈层中,赵瑗的武艺骑射可谓是首屈一指,有时候他都怀疑过岳展到底是一种他对男性最完美的想象还是真实存在的一个人。
可遇见岳展的时候,他陡然会生出一种弱小感,好像星星遇见月亮,光芒都稀弱了。
饮过血、喝过烟的锋刃在赵瑗面前划开一道弧。
他不如他。
可是他们的身份不一样,就好像赵熹和岳展都爱读春秋,但岳展会更注重春秋中的军事排布,而赵熹则会更关心政治斗争那样,赵瑗不是将军,为什么要在武力上赢过岳展?
他没必要赢过岳展,他也赢不过岳展,但,他不如岳展的认知一出来,年轻的、十八岁的普安郡王陷入了一种迷思与懊丧,他想投入赵熹的怀抱,被他抚摸头发,赵熹会说出一百句安慰他的话,可赵熹也改不了这个事实。
他不如他的事实。
顿了一下,赵瑗对陈源说:“我眼睛不曾好,这几天拄着手杖走吧。”
赵熹推崇苏氏多年,其有诗云“竹杖芒鞋轻胜马”,时人以为是文士最佳的儒雅做派,就算腿脚没事也爱拄着手杖慢慢行走,陈源倒觉得很合适,毕竟赵瑗太爱动弹了,从小时候开始就舞刀弄棒的,还踢蹴鞠、打马球,片刻不肯停下来,给他根手杖说不定还走慢些呢:“用那沉香木的漆一根如何?”
他甚至想用沉香木雕三只羊放在杖头,三羊开泰嘛!
然而赵瑗摇了摇头:“我要一根铁杖。”
陈源瞠目结舌,手杖手杖,脚不方便才要用手杖,两条腿不够了才要第三条腿啊,谁拿铁铸手杖,这不是平白给自己增加负重吗。
“这多沉,少说也有三四十斤,拎着怎么走路?”
赵瑗偏要,沉重的黑铁长矛给了他灵感:“拿精铁做手杖,外头拿黑漆涂着。我伤了眼睛,这段时日不去学武艺,恐生疏了,重点好。”
合着只是不去上武艺课,平常走路每分每秒都得练武是吧,跟举铁棍似的!
陈源嘟嘟囔囔地吩咐下去,又道:“史先生来了。之前大王有他的课,我和他讲,是大王生了病,他似乎不大信。”
赵瑗就袒露他那只受伤的眼睛去见史讷。
果不其然,史讷大惊失色:“大王这是怎么?”
赵瑗端正地坐在桌前,头戴黑纱垂脚幞头,身着一件佛手黄色的暗纹襕袍,可称得上是丰神俊朗、天日之表,无怪乎赵熹经常把他拉出来见群臣,甚至和大家讨论他后脑勺的骨头长得如何饱满秀奇,可所有的威严全部被他眼眶上的淤青磨灭了。